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2 PM
一人走在寂静的小路上,孤独的身影在两旁的梧桐树间转动,小路的静,静的只能听见皮鞋哒哒哒的声音.清风略过,落叶飘洒下来,偶感秋的凉爽.
挎包不停的撞击着我的勒骨,感到挎包的一角有个硬物,打开挎包寻觅,在包底小小的角落里沉睡着一颗糖,看之欣喜,这是他第一次给我买的糖,是我没有吃过的一种不知名的糖,小小的糖是双色的,一半红一半绿,两种口味.轻轻地把糖塞进嘴里,仍然是薄荷清凉,淡淡地甜滑入心间,心里乐滋滋地.
爱情就像糖一样的甜蜜,至少我是这样的认为.爱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是自己的真情流露,他虽然没有给我什么甜言蜜语,但是那种来自心底的关心和爱护,我是可以感觉到的,是真诚的,可信的.
爱情对于我们来说很短暂,但是我们再努力的好好珍惜,终于我的疯狂让他彻底的对我失去了信心.在午夜他给我最后的抉择,一分钟的考虑,让我失去了爱.哭了,痛了.但是我心里没有恨,我应该感谢他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给我的美好我一直永远的记着.
现在的我只有坚强的好好活着,就是对他最大的安慰.留在我记忆深处的是甜蜜温馨的浪漫,当我心情低落时,偶尔想想他的傻,他的笑,他的坏,是我最大的精神寄托.
嘴里的糖慢慢化掉沁入心里,让我的心甜蜜温馨,好想把他真的牢牢的锁在心里,好想把这份甜蜜酝量得更长久。品尝了最后一颗糖,在回忆中想他,这是他最后给我的礼物吧!谢谢他给我的爱情!爱情如糖一样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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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毒酒心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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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1 PM
一天,我和一个朋友一起撮饭,背景音乐是苏永康撕心裂肺的苦情歌,我对她说:我发现我变态了。我现在特别容易喜欢丑男人,比如说这个苏永康。还有一个典型是刘青云,别人都说他长得特像屠夫,可我就是喜欢他。
这是真的,毕业两年后,大学同学在饭局上向我推荐周杰伦和任达华,说这是新老男人各自的最佳代表,可我只能表情木讷地说,他们不是我的那杯茶。这使他们痛心疾首,觉得我变得越来越土。
喜欢丑男人并非心血来潮,这与一次让人痛不欲生的经历有关,在此之前我也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好色之徒。
简单地说,就是我见了一趟自己的以前爱得死去活来的人。
这是一趟想象中自己会喜欢的旧情之旅,我在最冷的时候去了北京,然后巴巴的和以前的男朋友约了个会,两个人像以前一样像模像样而又可笑地逛了宜家,我原以为寒冷的天气会让我们感触良多,毕竟我们是在冬天谈的恋爱。当年分手的时候我们说,如果你要红杏出墙的话,可千万别忘了我呀!
但一切真的是物是人非,都再也回不去了。
在这趟旅行中最让我羞愧的是,看到自己以前喜欢过的人,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天!原来他这么丑。他长着一张圆形的毫无个性的脸,不很青春但脸上还是疙疙瘩瘩。我记忆中那个风采翩翩的孩子呢,那个让我肉麻兮兮地说:便胜却人间无数……的人呢?
我们都是如此没心没肺,容易忘却。我想起了米兰?昆德拉的女主角,她靠着不断回忆丈夫脸上的痦子确认自己的历史以及辨识男人。他说,历史是遗忘与记忆的斗争,个人的历史也一样。
从宜家出来,天气还是冷哈哈的,我们飞快地分了手,全然没有什么难舍难分。忽然之间,我们成了对方漂亮衣服上一块让人羞愧的油渍。我们变得见不得人。
勾起我回忆的是他嘴角那道伤疤,听说是小时候被人砍的,不大明显,然而我当然看得出来。那条脆弱的弧线,在以前这是个性和温柔的表征,然而现在已经变丑了。
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之后,我才发现这次经历对我的影响――我不再没事找事去跟隔壁办公室那个令人赏心悦目的男同事搭话了,因为忽然之间发现相貌是那样的靠不住。我想男人还是喜欢美女的,不过普通的男人一定赞赏我这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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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0 PM
他上了火车才发现,这趟车并不是他原本想要的那趟。晚上8点多,去上海,他想要的是终点为上海、第二天早上8点多就到的。而他现在坐上来的这趟,是去厦门的,他看了列车时刻表才发现,这趟车到上海是第二天下午两点多,比预计的时间晚6个小时,他埋怨自己太粗心,订票的时候没有问清楚。
火车上总有奇怪的味道和相似的人群,那股味道不变,那些人的面貌也不变――老头儿,一个带孩子的妇女,一个喜欢喝酒的中年汉子,一个听随身听的学生,一个军人。他们似乎永远在旅行。
他的女朋友在上海,他们有半年多没见面了,他在北京。他记起老早以前看过的一篇小说叫《彼得·卡门青》,男主人公在乡下,爬到山巅的一处陡壁上,摘下一枝奇异的花,带着花坐火车回城里要献给心爱的女子。故事情节记不清了,大概是这个样子,是这个情绪,促使他选择坐火车而不是坐飞机去上海。他想,十多个小时并不算长,我们已经半年多没见面了,这十多个小时又算什么。
火车在华北平原上奔驰,车窗外漆黑一片,青色的月亮在天上。他打电话告诉女朋友,他订错了车票,要晚几个小时才能到。他嘱咐女友好好睡觉。
可他自己却睡不着觉,静静地站在车厢连接处,偷偷抽烟。还有个留着胡子的年轻人站在他对面看书,后来,那年轻人走开了。他女朋友打电话来说她睡不着,两个人就在电话里聊天,电话贴在耳朵上,左边的脸有些热。聊到没什么话好说了,他们就道晚安。
火车上鼾声一片,列车员都睡了,他的电话又响了。还是他的女朋友,还是睡不着,还要接着说,电话还剩下一格电,他等不及了,火车太慢了,他希望立刻飞到她身边。她说到脖子酸了才挂上电话。
后来是女朋友发来的短信息,“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皱纹,有了岁月的痕迹”。他想,该不会把这首歌的歌词全都发过来吧。第二条很快来了:“直到肯定你是真的,直到失去力气,为了你,我愿意,动也不能动,也要看着你。”这首歌被简化成“嘀嘀”的声音传送千里,它的旋律在火车的车轮声中若隐若现。
“我怕时间太快”,“我怕时间太慢”,他的电话里已经存下了全部歌词。
到车停站,他走下来,深夜的站台上空寂无人,一个大大的时钟呆板地表明现在的时间是凌晨3点,距离上海还要有11小时。他有些等不及了,忽然,他跃下站台,沿着铁路向前奔跑,他想要早一点再早一点。被他甩在后面的火车很快呼啸着从他身边掠过,带动的风吹得他好疼,那辆火车上还有他的行李,一个大大的旅行包,包里有他要送给女朋友的礼物,不知道是什么,但绝不是山上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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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0 PM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傍晚,她和同寝室的女友穿行学校前那条马路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丢下流血不止的她逃离了,她的女友不知所措地哭叫着。这时,路过的他背起她就往附近的医院跑。因为抢救及时,她脱离了危险。她从女友的口中了解到他和她们是校友,他的家在太行山深处的一个小山村,小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常年没电,吃水要到5公里外去担山泉,因为耕地太少,小山村里的人每年有半年是饿着肚子的。他12岁时父母双双病故,他是由乡亲们资助才一路走进这所大学的。
她不了解那种艰难困苦的生活,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位政府高级官员。她猜测着,和她素不相识的他为什么会出手救她,是无私坦荡,还是别有用心?她这样想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加上她漂亮的容貌和出众的气质,从她进入大学后,就成为众多异性追求的目标。但她淡定从容地拒绝着,她懂得,在这个追求物质的年代,爱情有时候也无奈地沦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她心目中的爱情是圣洁纯净得毫无瑕疵的。
出院后,她找到了他,执意邀请他一起吃饭,以表达自己的谢意,他却平淡地说了一句“没什么”,就转身走开了。他的回绝让她感到自尊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室友建议她教训教训不知好歹的他。
一周后,在食堂吃晚饭时,她和三名室友坐到他面前,没等她和他说话,一名室友便对他说道:“你每次只吃咸菜和馒头,如果不嫌弃的话,我这些剩饭剩菜给你改善改善。”说着就把手中的饭盒送过去,他愣了一下后,接过饭盒将饭菜倒进自己的饭盒后,说声谢谢,便埋头吃起来。她和其他室友对视了一眼,一窝蜂似的把饭盒摆到他面前,他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后,起身说了句“多谢各位”后就走开了。看着他的背影,她只觉得心底有一股酸涩涌起。那一晚,她失眠了,脑海中总是闪现出他的样子。
她感觉自己的心底有花儿悄然绽开,她知道,她爱上了他——他的坚强、他的无私、他的勤俭……她向他展开爱情攻势,他则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如果你只是为了感谢我,这个玩笑就开大了……我的未来在家乡的小山村,你的未来是在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都市……”
任何拒绝都阻挡不了她执著的追求,终于,在她锲而不舍的追求下,他们的胳膊挽在了一起。
相爱的时光总是过得太快,距大学毕业越来越近了,两个人开始为毕业后的去向争论得不可开交。她希望毕业后他能够同她去她长大的那座城市共同创造两个人的未来;而他却坚定地表示,毕业后他要回到家乡的小山村做一名教师。
毕业的日子终于到了,到处弥漫着离别的忧伤。她几乎是在哀求他:“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对乡亲们的感激之情——捐款、建学校……我只求你留在我身边。”他的回答仿佛刀子般割着她的心:“有些事情不是钱能够解决的,我答应过家乡父老,毕业后一定要回去的,不能言而无信。”绝望让她的理性崩溃了,她嘶叫着:“你根本就不爱我……”
他背起行囊回到了家乡,做了一名山区教师;她则回到了她出生长大的那座城市,在政府机关工作。
从此,两人天各一方,再无联络。
6年后,2000余个沉浮的日子终于让她渐渐抚平了心中的伤痛,那年的10月,她终于做了那个苦苦追求了她6年的男人的新娘。丈夫的疼爱、事业的顺畅让她的脸上重新有了笑容。可是,婚后一年左右的时候,她的丈夫突然被查出患尿毒症晚期,延续生命只剩下一个办法:换肾。
因为没有合适的肾源,她丈夫的生命进入倒计时阶段。她四处奔走呼号:报社、电视台、网络……求助信息通过各种媒介迅速传遍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并向更远处蔓延着。然而,她丈夫特殊的RH血型让她的努力变得更加渺茫无望。
这天,医生突然告诉她,有人要捐肾给她的丈夫。但对方提出了一个要求,拒绝医院向任何人透露他的情况,包括她和她的丈夫。她向院方保证不问及丝毫有关捐肾者的情况。
配型成功,移植手术的当天,她还是悄悄地守在捐肾者的手术室门前,她要见一见那个肯无私帮助她丈夫的人,她要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捐肾者被推进了一间普通病房。她记下了房间号。
她丈夫的肾移植手术非常成功。当天傍晚,她走进了那名捐肾者的病房,当她看到捐肾者的脸时,她呆住了,捐肾者竟然是他。
泪水悄然盈满了她的眼眶,她怔怔地问他:“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肾移植给我丈夫……”他憨憨地一笑,像是在安慰她:“不是所有相爱的蝴蝶都可以双飞的,虽然我不能陪你一同飞翔,但我可以帮助你,让陪你飞翔的蝴蝶不被厄运折断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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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0 PM
在我的大学同学中,有一个同学留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名字叫小缺。
其实“小缺”并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叫刘宇涛,“小缺”这个名字其实是同学给他取的别名,因为可怜的他,右手缺了宝贵的大拇指。
小缺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他不爱多言语,每日沉默地刻苦学习,他在我们经历过高考洗礼之后全线崩溃式放松的人群中独树一帜,依然保持着刻苦的热情。这意味着他的成绩很好,但他似乎很离群。我固执地认为他的性格里的自卑是和缺失的大拇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更可怜的是,他仅仅缺了一个手指,却好像令他缺失了整个世界。他像一个孤独的影子,若有若无地活在我们的大学世界里。
然而,令他重新回到我们世界里的时间是大三那年。因为在大三的那年,爱情终于眷顾了他。据说,我们班里的“胖妹”喜欢上了他,和他恋爱了。这个事情令我们中间许多没有爱情成果的同学感到惭愧而愤愤,所以小缺的恋情成了大家议论甚至嘲笑的话题。大家甚至改口叫胖妹为“缺妹”。和小缺一样,胖妹也是一个很内敛的人,从来听不到她连续讲过三句话,她的成绩极差,差得简直令人怀疑她是怎么跨入这所重点大学的。她自卑得很明显,她每次上课都安静地独坐一隅,整日不多吭一声,甚至连老师提问的时候,都必须到她跟前才能得到她的答案。她就是这么一个自卑到沉静的人。在我们上大三的时候,我时常想不起她的名字,每次叫她的时候很尴尬,因为我总忘记她的真名又无法开口叫她“胖妹”,于是我只好叫她的别号——“缺妹”。她的反应是小心地点头回答,始终不语。
我是一个喜欢摇滚乐的人,我爱好弹吉他,算是一个比较爱热闹的人,与小缺和胖妹的性格有天壤之别,所以我跟他们的接触是非常少的。我们只在教室里照照面而已,并没有更多的交流。
但是,在大四那年的一个午后,小缺忽然抱着一部崭新的红棉吉他来找我。他抱着吉他,羞怯而憨实地对我说:“李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于是就问:“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教我弹首曲子好吗?最简单的那首,《野百合也有春天》!”
我顿时内心挣扎起来,一种巨大的尴尬摆在我的面前,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小缺根本就没法操弄吉他——他的右手没有了大拇指。是没有办法弹唱歌曲的。但是我又该如何说出口呢?于是,我委婉地问他:“小缺,你知道基本的指法吗?就是该怎么弹它?”
小缺将头埋了下去,说:“你的意思我明白,我知道缺了一个大拇指是很麻烦的,但是我真的想学弹吉他,我只想学弹一首曲子,就一首曲子……”
“你为什么非得弹吉他呢?学别的不行吗?”
“不行!”
他的决心打动了我,因为我觉得任何人追求音乐的权利都不应该被打击和抹杀,于是我答应了他。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教他学了这首曲子,我让他用食指和中指的关节夹着拨片利用扫弦来演绎这首曲子。他学得分外艰难而认真。一有时间,他就抱起吉他练习弹唱,不知疲惫。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那夹拨片的关节被琴弦反复刮得血肉模糊,我禁不住要阻止他。我真诚地对他说:“小缺,还是不学了吧。”
“不行。非学会不可!”
等到他的关节长出老茧的时候,他终于学会了这首曲子,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听到他在公开场合弹唱过。
直到毕业会餐的那天,在我们喝得痛快淋漓,彼此依依不舍的时候,我看到小缺站起来,从桌底抽出一把吉他,走到话筒面前对大家说:“我想弹唱一首歌,送给我的女朋友——钱晓勤!”
餐厅里顿时鸦雀无声,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这个平日里沉默的缺指少年居然会弹吉他,就连他的女朋友,也不知道自己朝夕相处的男友居然能用缺少大拇指的手弹出一首曲子。
小缺终于开始表演了,他弹起了那首被无数人演绎过的《野百合也有春天》,他一边弹一边唱,唱到泪流满面,唱到哽咽成泣。我们看到胖妹走上讲台狠狠地抱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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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0 PM
那个季节本该炎热无比的。
于今回眸,竟是彻骨的寒,从一席柔软的失了真实的皮囊,到逐日坚硬的那段心肠,一丝丝,一缕缕,一片片,有如严冬入水,牙齿之间都是滋滋的凉气,哆嗦着那样不能自拔的情怀。
会有悔恨在心头,但都是短的不能再短的瞬间,针尖刺激般微微疼痛而酸痒。
隔着午后迷糊的浅梦,还有偶尔不能自抑的轻哈,那双细白的小手便掩了张开的唇。
低头,有浮起的水雾,便向右后方瞥了去。
那个男孩便瞥被到了眼底,他光亮的脑门正对着黑板上阳光的反射,照出本来白净脸上残留的一道暗青印子。
她抿了嘴,笑了。
那是初三时候吧。
她开始在脸上涂雪花膏,很认真地梳那条马尾,有时又是一股麻花,黑亮的在脑后,招摇着。
荡的他还未脱落稚气的心,像有一跟稻草,拂过来,点上去,痒的想去挠。
书包里悄悄装了妈妈那双嫩黄的高跟鞋,出家门换到那双精巧的脚上,一刹那脚下开了花,欲语还休地发着光华。
像踩高桥似的走着,不小心还是崴了脚腕。
爱美的年龄,连指尖上都泛着诗意。
况她是豆蔻初绽。
上学期本来是同桌的。
只因那次两人斗嘴,他忍不住在课堂上用脏了的手去触那缕秀发,她便凶神恶煞般用指甲挖他的手背,直到有细细的血珠渗出来。
他总算沉默了,而她有深深的自责。
那时候,俩人还没有那样的感觉。
照例是距离产生美的,他想。
从这个角度去看她,是左侧的一弯线条。
阳光下有一圈淡淡的细茸,从额前发际开始,上了眉峰,略过鼻管,从嘴唇间飞走,最后直奔微翘的下巴,一路浅金般朦胧,她的脸便幽幽地有了光彩。
看久了,他有些恍惚,竟觉得她是仙境中的人物。
添添发干的嘴唇,低头,书上全都是她的影。
可爱的,让自己心动的。
也就是那个炎热的午后,俩人约校园的小树林边。
她很坚定地命令他,上课的时候不准看她。
他脸一红,有汗水从额前直流下来,你不看我怎知我在看你?
轮到她羞涩,鬓间青丝勒紧下雪白的头皮沁出了水珠的,但还是咬牙切齿地说下来。
横竖我们有的是时间罢,等读完书再说吧。
没有下一轮开始。
他看着骄阳下她骄傲的马尾,随着她的步伐摇摆不停,伸手擦擦脸上的汗,便有一条青印子隐隐约约留下来。
心里的喜欢写在眼里,低头脚下踢开一块石,他呲了牙,疼的笑了。
她是那种对读书没多少灵感的人,字写的工整,课听的认真,笔记一丝不苟,可是考试的时候总是一塌糊涂。
他呢,却是那种课堂上小动作不断,笔记马虎,还常常丢三落四的遗落一些重要东西,即便如此,也总是稳坐前几名的宝座。
一个人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叹气,轻的比云还没有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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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0 PM
和蓝的分手,似乎是上天故意按排的,蓝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让人无可挑剔。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笑我这样做有多傻。可是我还是主动和她分手了,尽管我是那样地不舍。
和蓝分手后的第一天,蓝起得特别晚,管宿舍的阿姨进门三次,看到的都是她蒙着被子,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床铺上的样子。阿姨没有说什么,叹着气轻轻地把门关上。蓝起来的时候已经是11点了,上午的课是上不成了,卫生间的镜子里出现的是一张憔悴的眼角带着泪痕的容颜。
蓝无事可做,宿舍里就她一个人,于是下楼到餐厅里帮几个姐妹买午餐,蓝点了三鲜豆腐、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和西芹鱼柳,这些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离她们下课还有一段时间,蓝神情呆滞地坐着,面无表情地望着菜肴出神,连我悄悄地坐到她的邻桌,她也没有察觉。
餐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小睦她们说笑着来到了蓝的身边,看到蓝那样便不笑了。小睦一坐下来便说今天的菜好香,蓝没说什么。大家相互使了个眼色,自顾自地吃了起来。期间不时插进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对面那桌一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大声调情,蓝还是无动于衷,自始自终都嚼着一粒米饭,筷子从未夹过一口菜。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天,蓝化了很浓的妆,衣着娇艳地出现在西区的一个酒吧。
蓝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知名的烈酒。吧台上一字排着十几只空酒瓶,蓝不让老板收去,固执地往胃里灌着那滚烫的液体。酒吧里回荡着电子迷离的音效,舞池中充斥着放纵的尖叫。蓝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着,旁边一个男人不怀好意地靠过来,对蓝说,小姐你好漂亮。蓝说,是吗?眼神暧昧地看着那个足可以做她父亲的男人。
然后男人说小姐你喝醉了,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蓝说好啊,冷笑着抓起酒杯就往男人脸上浇去。男人极为恼火,挥起手掌要扇蓝一个耳光的时候,被几只有力的手抓住,几乎要被摁倒在地。原来小睦拉了班里几个男生找到了这里。
小睦说蓝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心痛的,蓝说你们不要管我,让我醉死好了。蓝说什么也不走,于是几个男生一起把她拖出酒吧,塞进了出租车。
酒吧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因为当时我正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自始自终都在看着蓝。
蓝被拖回宿舍的时候,正好是宿舍关门前一分钟,被扔到床上的时候还嚷着还要喝喊着喊着便不省人事了。
我和蓝分手后的第四天,蓝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两天了,原来她从那晚醉酒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昏迷中一直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其间小睦她们轮流到医院照看她。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我想我应该回到她的身边了,我站在她的病床前,洁白的床单映衬着她苍白的脸。我默默地陪她一整夜,直到她快要醒来的时候才悄悄离去。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蓝出院了。
蓝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卫生间里,折腾了几个小时后出来,舍友们进出后大呼干净。
一向嘻嘻哈哈的蓝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总是给人一副冷酷的表情,或者应该是冷艳,几个好友看在眼里都知道,蓝一直没有把我忘记,一直在怀念过去那段感情。
蓝开始特别用功,每天都在图书馆自习到关门,成绩也突飞猛进,自己担任的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也都干得非常出色,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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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海东青 on 2009, February 22, 1:20 PM
暗恋安好久了,大概有三年吧。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识他,尽管经常在学校的某个角落碰面,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机电系的。安长的很清秀,平时给人的感觉有些冷,酷酷的。一次偶然的机会从老乡那里得知,他们竟然是一个班一个宿舍的。很惊讶。听说他要考本科,于是也没有过多思考就决定好好冲刺一番。这时,我们都即将面临大专的毕业。
郁闷的心情,经过不断的在图书馆遇见他之后无限的增加着。终于,一天,我鼓起了今生最大的一次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他很吃惊,因为不认识我。我很唐突,但也似乎顾不了那么多,因为离毕业典礼的时间只有3个月,我想在离校前减少一些遗憾。
知道我是他室友的老乡,看过我在网上给他留下的信,他似乎原谅了我的唐突,甚至告诉我,想和我好好谈谈。我逃了,跑到另外一个城市躲避,因为他有女朋友,而我,也仅仅希望他知道我爱他,就足够了,并且,我好怕,怕他的真实,怕面对他的真实,因为我不知道他是否就是我想象的那个人。一个礼拜后,我回来了。很意外的看到他,他主动和我打招呼,而我也很自然的和他寒暄着。
有老乡在他身边,我和他的交往似乎更加自然。每天都会在图书馆,在路上……遇见他,慢慢的,因为,我们面临着很多同样的问题---考本、毕业,渐渐的熟络起来。他的形象和我想象的渐渐吻合,又有些不同的惊喜出现。他很有修养,很绅士,也非常上进,这是我喜欢的,在一个男生身上。
同时,也知道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在去年的冬天。认识他的日子里,充满了痛苦,也充满着甜蜜。马上就要毕业了,能不能考上本科,还是个很大的未知数。而他,也似乎一直都把我当作普通朋友对待。我们就这样一直淡淡的交往着。也再未谈起我写信给他的事情。大家就这样一直回避着这个问题。
在这三个月里,有很多事情,我们是一同经历着的。为了帮他复习、考试,我将最好的资料给他,尽量找关系找熟人帮助他。有很多他都不知道,要交毕业论文了,他没有时间,很随意的告诉他我要上网玩,可以“顺便”帮他找,于是熬通宵在网上帮他找,尽管后来没有找到。
终于,考试来临了,毕业也到了。我的心情也开始变的更坏了。但在他的面前,我依然笑容灿烂,依然无所谓。本以为着,无声的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又以为,我的执着我的痴情最终会打动他,但最终,考试结束后,我们说了声再见,什么也没有的走了。
出乎意料的是,我们都考上了。只是不在同一个学校。暑假里很开心的想着,可以再次看到他,又很悲观的想着,我们是不可能的。他是北京人,始终要回去的。
但心里还是没有想过放弃,因为还有两年的时间,我会努力争取。开学了,他比我晚到两个礼拜,很漫长的等待,很辛苦的不断修饰着自己,为了再见到他那一刻的灿烂。
终于,在他开学的时候又见到他了。很开心,跑过去想帮他整理东西,但却发现,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女孩,一个自称他妹妹的女孩,也是一个喜欢他到痴迷的女孩。曾经听他提起过,她为了他,放弃北京很好的音乐学院,考上他所在学校的音乐系,她的钢琴过了十级,家庭条件极其优越,尽管她的外表有些差强人意。敏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些问题,尽管这个小女孩只有17岁,只是一个刚刚考上大学的小女孩。但直觉告诉我,他们之间的暧昧的气流似乎很浓厚。心在下坠……。
同时也感到他的态度也有些改变,如果说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会有些感觉,但现在,我在他的眼里已经看不到……只有友情了。曾有过电石般的火花也消失了。莫名的,我知道,我们之间永远都不会有结果了。
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朋友们在身边鼓励着我,希望在逐渐上升,而在这时,我却接到老乡的电话,他和那个小女孩已经发生了性关系,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同时彼此也达成协议,只是一时的游戏而已。他甚至向我们所有的朋友都隐瞒了事实。只有老乡一个人知道。让我震惊的不是这些,这些都在我的意料之中,而是他的为人,他的不负责任。和她在一起,他投入的感情不多,纯属“需要”--物质肉体……。他不爱她,尽管有些被她感动,但不是爱。
我感到失望,深深的失望,为什么他是这样的一个人,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一个洁身自好的男孩,三年了,很少见他和女孩在一起,以为他是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但我错了,错的离谱,错的糊涂。我心目中完美的王子,完美的童话故事,我对青春最后的挣扎就这样破碎了,倒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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